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与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发布《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(2021年)》,在2020年4月制定的《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》上进行了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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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、广度、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,必须加强顶层设计,以更有力的举措、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。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,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,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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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大基本原则与2020年版的一样——尊重农民主体地位、遵循市场规律、坚持开拓创新;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,“乡土特色产业”更为“乡村富民产业”,“数字乡村建设”更为“智慧农业建设”,并新添了一条“农业对外合作”,从原来的12项增加为13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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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循环农业这个领域不变,2021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探索秸秆打捆直燃和成型燃料供暖供热,沼气生物天然气供气供热新模式。同时,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长江黄河等流域生态保护、东北黑土地保护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、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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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个领域也不变,2021版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,参与农村厕所革命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,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,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,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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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在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,也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,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,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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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引也支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、高标准农田建设、集中连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建设、产业融合发展等进行整体化投资,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、农民收入持续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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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PPP模式发展上,指引鼓励信贷、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,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筛选并培育适于采取PPP模式的乡村振兴项目,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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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,指引提出“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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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引要求,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财政、发改、金融、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,推进信息互通共享,协调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、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,并且大力宣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重大意义,推介一批典型模式,正确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经济领域,营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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